蓋斑鬥魚在台灣原為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,2009年被移出保育名錄,不再受法令保護。在此之前,民間愛好者對蓋斑鬥魚列為保育類早就是罵聲不覺,理由不外是:政府對民間飼養蓋斑鬥魚限制多多,而蓋斑鬥魚其實都靠民間團體或個人熱心"復育",才不至滅絕。而官方(或學界)說法:『臺灣鬥魚在許多靜水域裡,經由許多地方政府、學校及業餘愛好者,投入大量努力保護環境或人工飼育族群之下,已有許多的繁衍族群,而且本種並非臺灣特有魚種,應無立即瀕危之虞,由保育類名錄中移出』,與民間說法如出一轍。
然而,事實狀況如何?台灣本土的蓋斑鬥魚的野生族群極為稀少、分散而且持續在減少之中,野生蓋斑鬥魚在台灣正是不則不扣的"瀕臨滅絕"的物種。這個物種非但不應該移出保育類,反而應該提昇等級才對!台灣的蓋斑鬥魚本土基因面臨滅絕,這與大陸或東南亞有多少蓋斑鬥魚一點關係都沒有,否則,雲豹在東南亞也不少、水獺還是泛歐亞分佈的咧,大家在緊張什麼呀?同樣,台灣細鯿與大鱗細鯿也不是特有種啊?又為何特別列入保育呢?
民間的積極"復育"並沒有為野生蓋斑鬥魚帶來生機(當然政府更沒有),反而引入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--基因污染。不客氣的說,過去大家狂剿保育法,有一部份是因為買不到"原生種",而認定這是保育法限制販賣之故。如今已經可以看到一些標榜"原生種蓋斑鬥魚"的販賣行為,請問,大家都得到夢寐以求的"原生種",這就算是人人都在做保育囉?我個人也並不認同原本蓋斑鬥魚不得持有的法令規定,但這是法條不完備的問題,不是保育等級的問題。而"原生種"蓋斑鬥魚得以公開販賣,將使得情勢更加複雜棘手。
蓋斑鬥魚被拉下保育名錄,民眾一面高興可以公開飼養(一直都可以不是嗎?),一面又哀嘆蓋斑面臨生存的絕境,需要好好保護,這根本是精神分裂;而主管機關與保育學者因為蓋斑鬥魚的管理問題棘手,就以民間已經大量飼養為由,完全不考慮野生族群的現況,就此撒手不管,這更是十足的鴕鳥心態與欠缺學術良知。
6 則留言:
基因汙染的確是值得重視的事,低海拔的蓋斑亦有污染之虞.純正的血統是不容許混搭的!個人覺得基因汙染為政令錯誤宣導、因爾導致純正台灣蓋斑將要滅種!純不純官員看不出來,一昧講求消滅登革熱防止病媒,這不是如同日治時期引進大肚魚一樣讓青魚將魚快消失滅絕,因此蓋斑鬥魚“得”再為列保育類才是!
很高興,德不孤必有鄰!
有朋自遠方來,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!
君子不器!應當自強不息,保育之路需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,察其所安!
http://www.aquarium-glaser.de/en/archiv.php?news_id=353
德國從1869繁殖到現在的廣東蓋斑
謝謝提供資料
無斑型蓋斑先前也有看過一些報導,不過這隻不大一樣,是藍彩。蓋斑鬥魚確為西方第一種"熱帶魚",於1869從中國(是否廣東我不知道)引進德國。至於這無斑藍彩(藍燄)是不是就是原來的引進族群一脈相承,原網頁倒是沒這麼說。未來應該有機會在台灣水管見到此魚吧?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aprilia-eddie/article?mid=585&prev=-1&next=571
小蓋斑成長記 鬥魚產卵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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